教学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动态 >> 正文
转发:教务部关于受理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暨阳学院〔201422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开展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内容

1.申请对象:2015级和2016级需要申请素质拓展学分的在校生。

2.申请内容:

1)创新实践类

参加科技竞赛获奖;

参与的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合格),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证书;

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成绩合格);

创业实践;

考级考证等符合《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要求的内容。

2)宣传作品、文体比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交流访问等符合《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要求的内容。

二、申请方法及要求

1.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学生选课——素质拓展学分申请”中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相关材料原件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查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交所在学院。

2.学生网上报名(报名时间:312-328号)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需在329日前完成。

3.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认定素质拓展学分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操作完成。

4.各学院审核学生的申报材料,如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在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管理——自学课程报名”中对学生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完成后,各学院需在42日前将《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部。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需获得4个素质拓展学分。

2.用来申请素质拓展学分的证书或成果不得免修相关课程或冲抵其它学分或申请素质奖励。

3.如用证书或成果重复申请素质拓展学分或冲抵课程学分,一经查出,将撤销申请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素质拓展学分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否则不予认定。

5.素质拓展学分一经认定,不得撤销,请广大学生谨慎选择。

 

 

 

 

 

教务部

2019311


Copyright © 2014-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生物环境学院 SWHJ.ZJYC.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绍兴•诸暨浦阳路77号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邮编:3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