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毕业实习,提高毕业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毕业实习在第八学期集中进行,实习时间为六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情况自主安排。
二、组织实施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实习的宣传发动、学生实习单位的落实以及实习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实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
2.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实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并按时将学生实习计划上交学生所在学院。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院及所在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认真实习、虚心学习,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向所在学院上交《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实习手册》。实习过程中相关材料的递交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情况自主安排。
三、成绩评定及总结工作
1.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及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实习评价情况综合评定毕业实习课程成绩,并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向学生所在学院提交毕业实习成绩。
2.各学院做好毕业实习报告的总结与归档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加强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请全体2019届毕业生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实习守则》要求,认真实习,虚心学习,在实习中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实践能力。
教务部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