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保障学生学费结算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学院计划财务部的要求,现将学分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应届毕业生统计入学学年到毕业学年的修读学分。
2.2012级、2013级和2014级学生统计2014-2015学年的修读学分。
二、注意事项
1.统计路径:教务系统中选课管理——查询打印——统计选课学分,条件选择:有学籍、在校、统计重补修、排除辅修。
2.应届毕业生统计学分时,注意形势政策课共计为2学分。
3.因2011-2012学年和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系统原因无法统计,应届毕业生统计学分时,增加三个学期体育课程共3学分。
4.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如果是通过实验室开放项目课程学分认定的,有选课记录已统计选课学分;如果是通过各类证书和奖项认定的,无选课记录未统计选课学分,则需加上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
5.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创新实践学分如超过2个,按2个学分计算。
6.在统计学分时,请注意区分重修课程和补修课程。
7.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网站查看历年获得学分和本学期选课学分,进行核对确认。
请各系充分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于5月13日前将学生签字确认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报送教务与科技部,相关表格填写参照附件1、2。
附件:1. 2014-2015学年学分统计汇总表
2.2015届毕业生学分统计汇总表
教务与科技部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