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更好的保证我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培养具有科学素质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根据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现开展2015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届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的均可参加。
二、评选程序:
1.各系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初评。
2.各系完成初评后,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
3.各系于2015年6月9日前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上交教务与科技部。
教务与科技部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