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生物环境系优良学风建设,理顺课程教学管理与校园学生管理,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此细则。
一、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参加学院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时,必须持有相关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生请假程序为:当事学生自己提出申请,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到学生办备案。
三、学生在请假时间内不需要离校者,由请假当事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生物环境系学生请假备案单》,在应请假课程上课前,经任课教师审批同意并签字后方能确认为当时课程请假手续完成。该请假备案单任课教师留存联由任课教师留存,学生办备案联应在请假课程下课后第一时间送至学生办。(课程在早上的中午前送达,课程在下午的下午送达,课程在晚上的第二天早上送达。)
四、学生请假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而且需要离校者,由请假当事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生物环境系学生请假备案单》,经任课教师同意签字后,将学生办备案联交至学生办审批,经学生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
五、学生请假时间在二个工作日(含)及以上,而且需要离校者,由请假当事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生物环境系学生请假备案单》向任课教师请假,完成课程请假手续。同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生物环境系学生离校请假单》,取得学生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
六、需要请假离校者,必须征得所有课程任课教师和学生办同意后才算完成请假手续。离校时间长于2个工作日时,应想办法完成所有课程请假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者,应通过各种途径征得任课教师知情并同意,然后由班级同学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七、所有请假手续必须本人事先办理,离校者还需征得家长知情同意,并由家长与学生办沟通。不填写纸质请假单不算请假手续完成。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者可由班级同学代为办理。除急病或紧急事故等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补办手续。
八、学生离校请假在1周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学生办备案;1周以上1个月以内,由系党总支书记审批,学生办备案;1个月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学生办备案并报学工部。
九、学生离校请假者,必须按时返校。不能按时返校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应及时到学生办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应被视作未返校。
十、学生请假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达到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及休学者,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相关规定为主。
生物环境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