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本学期校内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集中考试:本学期校内考试分两次集中进行,除实践类和“考查”课程外,所有课程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1)第一次集中考试时间:第14周。拟安排在12月14-16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任课教师于11月16日前向开课学院报送考试课程。
(2)第二次集中考试时间:第18-19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任课教师于12月14日前向开课学院报送考试课程。
分散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请本学期有课程需分散考试的老师,于11月10日前报送分散考试课程。
二、考试安排
1.命题和制卷
(1)考试内容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应用知识的能力。所有课程试卷(机考课程除外)须出A、B两套试卷,按照规定的“试卷模板格式”排版(范例见附件1)打印样卷,并附《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试卷审批单》(附件2),经系主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开课学院(试卷上交时间由开课学院安排)随机抽1份作考试用卷,学院教学办考试前两周统一交印刷厂印制。
(2)重修课程考试与本学期正考课程同步进行,重修试卷与正考试卷相同;本学期无正考课程的,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出一套重修卷(范例见附件3)。
2.校级考教分离课程平时成绩
校级考教分离课程任课教师须按规定的格式(附件4)打印平时成绩,经系主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于集中考试前一周交学院教学办存档。
3.报送取消考试资格学生
由任课教师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取消考试资格表》(附件5),经开课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集中考试前一周报教务部。
三、考务组织
1.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配合做好监考教师、学生的通知工作。监考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监考教师替换申请表》(附件6)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同意后可另行安排人员,并报教务部备案。
2.监考人员按考试安排表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40分钟到指定考场,检查考生证件,组织考生入场。
3.所有课程巡考由教务部安排,巡考人员做好巡考记录。
四、其它
1.在试卷命题、印制以及交接等全过程中应始终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若需使用学校保密室,请与教务部联系。一旦发现试卷泄密或丢失,应及时报教务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生凭学生证/一卡通/身份证(三证之一)参加考试,无证者禁止入场。如证件遗失者,须到学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附照片),方可参加考试。
3.考试结束后,两位监考教师当场进行清点、装订、密封,并将试卷、《考场记录表》、《考生名单》交回开课学院(部)考务办公室。如有违纪、作弊考生须填写《考生违规记录表》,附经考生签字的作弊物证,一并交考务办公室。
各系辅导员及班主任,应做好诚信考试宣传工作,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并提醒学生带好证件参加考试。
生物环境学院
2020年9月24日